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,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,硕士研究生、导师、学科和院(部)应给予充分的重视。
一、开题报告工作安排
1.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文字材料必须首先经导师审阅同意。
2.由各学科组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,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查评议。评议小组由教授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,一般不得少于五人。
3.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环节应在中期筛选后进行,但一般应于第三学期开学后五周内完成。
二、开题报告的内容
1.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;
2.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;
3.主要研究内容;
4.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,预期达到的目标;
5. 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;
6.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;
7.主要参考文献。
三、对开题报告的要求
1.论文题目原则上不超过22个字;
2.开题报告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,应重点阐述第二项中的1、2、3、4条。
3.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20篇以上,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。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着重查阅近年内发表的中、外文期刊文章,基础和专业课教材不应作为参考文献。
四、审核标准
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。未通过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再次进行开题报告。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,予以退学。
五、开题报告的保存
开题报告结束后,评议小组应填写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》,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合理性、可行性,及对文献综述、研究生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,并上报研究生院,开题报告由二级学院(部)保存至学生毕业后3年。
六、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