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学科建设、导师队伍建设及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,现开展我校2017年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,要求如下:
1.9月2日—9月7日:根据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》文件对导师遴选的要求,符合要求的教师自行填写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(附件1)。申报学科所在的二级学院(部)学位分委员会负责对教师申报的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信息进行审核评定,本表学院自行存档。
2.9月11日中午11:00前,请各院(部)上交易已排序的《2017年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》(附件2)。同时,新增兼职导师需上报《2017年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》,(附件3)。所有报表要求纸质、电子文档各一份,其中纸质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二级学院(部)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。
3.遴选工作所需佐证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9月1日。
附件1: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》
附件2:《2017年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》
附件3:《2017年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》
附件4: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》
联系人:沈瑶 电话:89723995 办公地点:行政楼215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
2017年9月2日